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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子王旗人民法院悬赏人员名单公告
(年第二期)
执行悬赏公告
(一)
本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张建国应当返还申请人案款万元及利息,我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张建国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一直地址不明,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下列被执行人的人员下落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张建国有效人员下落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元。
(二)
本院在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被执行人王福瑞应当给付申请人案款37万元,我院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王福瑞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一直下落不明,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本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下列被执行人的人员下落线索举报,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王福瑞有效人员下落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元。
两位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人员下落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来源:四子王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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