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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曝光四子王旗人民法院第一期失信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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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法律权威、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现对下列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信息予以公布。

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张兰香

身份证号:*****

执行标的:31.8万元

执行案号:()内执号等四案

户籍所在地:东八号乡蒙家自然村

失信行为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蒙新春

身份证号:*****61X

执行标的:33万元

执行案号:()内执号等五案

户籍所在地:东八号乡蒙家自然村

失信行为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董利利

身份证号:*****

执行标的:万元

执行案号:()内执号等二十一案

户籍所在地:乌兰花镇桥西园丁巷号5户

失信行为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王满贵

身份证号:*****

执行标的:元

执行案号:()内执号

户籍所在地:库伦图乡当滩自然村

失信行为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乌云达来

身份证号:*****

执行标的:元

执行案号:()内执69号等三案

户籍所在地:查干补力格苏木敖包图嘎查二十五号

失信行为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赵强

身份证号:*****

执行标的:元

执行案号:()内执号等二案

户籍所在地:忽鸡图乡红房子自然村二十四户2号

失信行为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高勇

身份证号:*****

执行标的:元

执行案号:()内执号等二案

户籍所在地:东八号乡蒙家自然村

失信行为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王志文

身份证号:*****

执行标的:元

执行案号:()内执号等四案

户籍所在地:吉生太乡本坝自然村

失信行为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张朝霞

身份证号:*****

执行标的:元

执行案号:()内执号

户籍所在地:忽鸡图乡小东营自然村

失信行为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郭拾娃

身份证号:*****

执行标的:元

执行案号:()内执3号等二案

户籍所在地:吉生太乡下滩自然村

失信行为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何利君

身份证号:*****

执行标的:元

执行案号:()内执恢46号

户籍所在地:吉生太乡苏脑包自然村

失信行为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张继平

身份证号:*****

执行标的:元

执行案号:()内执号等二案

户籍所在地:乌兰花乡羊房滩自然村

失信行为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四子王旗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李云刚

身份证号:*****

执行标的:元

执行案号:()内执号

户籍所在地:库伦图乡大厂汉此老自然村

失信行为情形: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上述失信被执行人想要解除限制,主动与四子王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办案人员联系,申报个人财产,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原标题:《:四子王旗人民法院第一期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公布(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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