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Ⅳ级预警
近日,我区满洲里、四川省成都市等地先后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疫情。根据《镶黄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Ⅳ级预警信息如下:
一、预警级别及起始时间
预警级别:Ⅳ级。
起始时间:年12月9日起进入预警期,预警时间从本预警通告发布之日持续到年年底。
二、注意事项
1.近14天内凡是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旗人员,特别是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需立即主动向所在嘎查社区、所在单位、入住酒店宾馆报告。凡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健康同行码的,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如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信息的,将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且体温正常人员可解除隔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检测结果为阳性人员,按要求进行管控和治疗。
2.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旗并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人员,要自我开展14天健康监测,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及其他可疑症状,立即佩戴医用口医院发热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