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霍林郭勒市连续3天确诊5例新冠肺炎患者,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纪委监委下发《关于对霍林郭勒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问题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多人被问责。
《通报》称,1月22日,徐某芬与同行亲友由武汉返回霍林郭勒,之后多次外出走亲会友、聚餐聚会。24日,社区网格员电话询问其是否有武汉旅居史及同行人员,徐某芬谎称已由武汉返回月余、无同行人。
1月27日,工作人员先后两次入户排查,徐某芬仍否认这一事实。后霍林郭勒市公安局收到全国公安数据信息,发现徐某芬手机网络1月份在武汉地区使用过。28日,工作人员再次入户核实,徐某芬才承认与女儿一家三口共同返回霍林郭勒的事实。
因核实出徐某芬确属武汉返乡人员的时间已晚于每日上报时间,工作人员当时未予上报,次日才将这一情况上报。之后,当地未及时将徐某芬等4人与共同生活人隔离开,还发生徐某芬外出购药,其父多次外出散步、购药等情况。
2月7日,与徐某芬有过密切接触的弟媳马某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8日,徐某芬也被确诊。同日,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对徐某芬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进行立案侦查。9日,与徐某芬有过密切接触的3人被确诊。截至2月10日12时,霍林郭勒市与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及间接接触接受医学隔离观察人员共人,其中集中接受医学隔离观察人、居家隔离30人,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巨大压力和不良影响。
《通报》称,通辽市纪委监委决定对霍林郭勒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责令霍林郭勒市委书记张鸿福、市长玄东升作出深刻检查;给予霍林郭勒市委办主任于海宝,霍林郭勒市副市长、公安局长刘福柱2人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霍林郭勒市纪委监委对其他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霍林郭勒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夏志明,莫斯台街道党工委书记宝红然,莫斯台街道办事处主任张保华3人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给予莫斯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宇,豪林社区党支部书记杨晨晨2人党内警告处分;莫斯台街道豪林社区网格员轩海灵,社区民警杨秀华,医务人员王素华、钟志丹4人由所在单位作出处理。
延伸阅读:
内蒙古新增确诊病例2例累计60例
年2月11日9时至12日9时,内蒙古自治区报告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2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其中:新增确诊病例2例为赤峰市红山区1例、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旗1例。
新增赤峰市红山区1例确诊病例,女,47岁,2月9日出现咳嗽、胸痛,医院发热门诊就诊,11日经赤峰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新增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旗1例确诊病例,男,49岁,为莫力达瓦旗2月5日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经呼伦贝尔市疾控中心实验室检测,结果为阳性,11日经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截至2月12日9时,内蒙古自治区累计报告新冠肺炎确诊病例60例,重症病例3例,危重病例5例,出院病例5例。
其中60例确诊病例为:
1.鄂尔多斯市11例(达拉特旗9例、东胜区1例、鄂托克前旗1例)
2.包头市11例(土默特右旗7例、昆都仑区3例、东河区1例)
3.呼和浩特市7例(玉泉区3例、新城区2例、赛罕区1例、回民区1例)
4.巴彦淖尔市6例(五原县2例、临河区2例、乌拉特中旗2例)
5.通辽市6例(霍林郭勒市5例、经济开发区1例)
6.呼伦贝尔市6例(莫力达瓦旗4例、满洲里市1例、牙克石市1例)
7.赤峰市5例(元宝山区2例、松山区1例、林西县1例、红山区1例)
8.乌兰察布市3例(化德县2例、四子王旗1例)
9.乌海市海勃湾区2例
10.锡林郭勒盟2例(锡林浩特市1例、二连浩特市1例)
11.兴安盟乌兰浩特市1例
确诊病例中,重症病例3例(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1例、包头市昆都仑区1例、通辽市的霍林郭勒市1例);危重病例5例(赤峰市元宝山区1例,包头市昆都仑区1例、土右旗1例,巴彦淖尔市临河区1例,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旗1例);出院病例5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1例、鄂托克前旗1例,锡林郭勒盟的二连浩特市1例,赤峰市松山区1例,呼伦贝尔市的满洲里市1例)。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1例重症病例转为普通病例。
疑似病例11例(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2例;包头市土默特右旗2例、东河区1例、九原区1例;赤峰市元宝山区2例;莫力达瓦旗1例;乌海市乌达区1例、锡林郭勒盟多伦县1例)。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目前,尚在接受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人。当日解除医学观察人。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按照国家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紧张有序的推进落实中。
来源:综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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