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旗人大常委会会同旗委组织部赴28个部门单位宣布主要领导任命决定。
旗人大常委会分4组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在各部门召开人事任命会议,宣读旗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文件,新任命人员作表态发言,表示坚决拥护任命决定,会尽快融入班子集体,熟悉职能业务,带头表率落实好各项工作。
旗人大常委会各副主任代表旗人大常委会向新任命人员表示祝贺,并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人大监督的重要性。自觉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坚持做到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重大事项和涉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要依法提请旗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要坚决贯彻执行。二要切实做好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要从讲政治、敢担当、谋发展、尽职责的高度,正确对待、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