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强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提高统筹层次。继续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加快棚户区改造。
——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四子王旗工商质监局年度年报公告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市场主体)应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现将年度年报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度报告主体
年12月31日前存续(设立)登记的市场主体(已注销及被吊销营业执照的除外):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私营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以上企业分支机构以及其他经营单位。
(二)个体工商户。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
二、年度报告时间
从年1月1日开始至6月30日24时结束。
三、年度报告方式
(一)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